当前位置:首页 |
|
威环劳人仲案字〔2025〕第662号送达公告 (受送达人:上海智哦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) |
||||
|
||||
|
||||
送达公告 上海智哦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: 本委受理申请人曲枳潼、王晓蒙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(威环劳人仲案字〔2025〕第662号),申请人曲枳潼依法提出如下仲裁请求:要求被申请人支付:经济补偿36966.96元。申请人王晓蒙依法提出如下仲裁请求:要求被申请人支付:经济补偿62785.56元。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,现依据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、答辩通知、举证通知、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本委定于2025年9月1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(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一号204室,联系电话:0631-5221316)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请按规定进行答辩、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,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,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|
||||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|